欢迎访问苏州依斯倍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官方微博 全国服务热线 400-828-6100
环保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依斯倍资讯中心 » 环保行业资讯 »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文章出处:污水处理网责任编辑:seven作者:seven人气:-发表时间:2019-05-10 00:00:00【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4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了江苏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方案,要求限期整改,确定整改任务和目标共50项。据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5月至7月组织对河北等10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并于201810月完成督察反馈。我们来看看对江苏省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整改要求。

 

《整改方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分解,细化为50个具体整改事项,包括涉及“回头看”整改事项34个和大气专项督察整改事项16个。制定了4大类17个方面重点举措。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1、江苏省化工企业密布,数量居全国前列,不少企业沿江、濒海、临湖或位于敏感区域,环境风险突出。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全力实施化工企业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大幅减少化工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但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地方上报的“四个一批”清单一汇了之,导致各地漏报、虚报问题普遍,大量化工企业应关未关。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清单抽查复核,确保纳入省政府“关停一批”范围的企业关停到位。

整改措施: 

(一)各设区市对2017年上报的化工企业“四个一批”清单进行全面复核,省级有关部门以不低于15%的比例开展抽查,进一步推动落实省政府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对省、市两级核查中发现的该列入“关停一批”名单未列入以及虚假关闭的企业,督促各地政府将其全部纳入关停名单,201912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抽查和督导力度,着力规范重要环节的工作流程设计,杜绝漏洞。严格落实核查整治工作责任,对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实、虚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涉嫌违纪的严肃问责。

 

2、苏州市和扬州江都区应纳入关停一批的化工企业共530余家,实际上报414家;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列入“关停一批”的9家企业,全部为2016年之前就已关停的空头企业。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梳理形成“关停一批”化工企业清单,确保清单真实可靠、应报尽报。

整改措施: 

(一)严格对照省“四个一批”文件标准,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梳理、核实和分类定位工作。连云港市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其他已关停的空头企业列入“关停一批”名单的现象。

(二)做好2017年上报“四个一批”清单所列“关停一批”企业关停工作,2018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关停工作。

(三)对漏报的、新排查的确定关闭的企业,2019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关闭任务。 

 

3、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违反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于201711月以来,先后向江苏14家生产高毒高残留农药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 

整改时限:20186月。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撤销违反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的农药生产许可证。

整改措施: 

(一)对14家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分类整改。一是涉及高毒农药企业2家,其中1家企业相关产品生产资质已撤销;另1家企业的产品虽然原药属于高毒,但制剂为中低毒的生物农药,未列入农业农村部《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给予其资质延期许可。二是涉及非高毒、限制类新增农药企业2家,相关产品生产资质已撤销。三是其余10家企业经核实,相关产品不属于高毒、限制类新增农药。

(二)强化对高毒农药产品的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审批农药生产许可。

(三)对在资质有效期内生产高毒农药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者严肃处理。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420184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两个园区140余家企业开展排查,发现环保手续不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普遍,灌南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甚至通过暗管偷排。现场采样监测,灌南县化工园区36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中34个超标,其中大咀大沟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比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时不降反升,高达299毫克/升。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逐步规范,地表水水质稳步改善。 

整改措施: 

(一)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环保工作,切实提高生态文明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成立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重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化工园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督查、调度,强化约谈、问责。 

(二)灌云、灌南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化工园区整治,调整充实化工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力量,制定化工园区整治方案,对列入“四个一批”关停计划的企业,坚决按要求关停到位。 

(三)对包括存在问题的140家化工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按照环保、消防、安全等标准逐家进行评价核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复产。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四)201912月底前,灌云县投入3000万元,完成对化工园区河道清淤疏浚,新建导流闸、节制闸等引清水工程。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水环境监测监控,完成园区污水排口、雨水排口、主要河道敏感地段在线监测监控安装。

(五)201912月底前,灌南县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方案,实施新一轮水环境提升工程,建设综合管廊、雨水明渠等工程。投资28亿元,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加强水环境监测监控,在园区污水排口、雨水排口、主要河道敏感地段安装在线监测监控。

 

5、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园超期贮存大量危险废物。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加大废盐委外处置力度,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削减危废暂存量,杜绝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现象。

整改措施: 

(一)201810月底,灌南县、灌云县化工园区危险废物暂存量分别降至135万吨、032万吨,比2016年底分别削减57%75% 

(二)加快灌南金圆环保二期1万吨/年危废焚烧项目建设,20196月形成处置能力;加快灌云光大一期3万立方和连云港徐圩中节能一期703万立方两个填埋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底形成处置能力。

(三)充分利用连云港市危废处置设施削减暂存危废的同时,加大委外处置力度;开展废盐等难处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加快连云区三吉利化工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确保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超期贮存的非废盐类危险废物于20196月底前处置完毕,废盐类危险废物于201912月底前处置完毕。 

(四)大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强化教育培训和抽查考核,严厉查处涉废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6、江苏省在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过程中,鼓励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但是,一些地方对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监管缺位,导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量升质降。督察组抽查南通市如东化工园区和泰州市泰兴化工园区的22台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焚烧炉,其中17台焚烧炉达不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存在环保审批手续不全、治污设施不配套、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次污染突出等环境问题。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目标:规范全省范围内企业自建危废焚烧炉环境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一)南通市:一是20186月,对化工园区内10家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对6家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是201812月底前,完成如东10家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专业评估,提出关闭、整改、保留意见。2019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三是20196月底前,如东化工园区保留的危废焚烧炉运行工况数据接入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实施在线监控。 

(二)泰州市:一是20185月,对存在问题的6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是201812月底前,完成6家企业环境问题整改。 

(三)全省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专项整治:2019年,组织开展全省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全省范围内企业自建危废焚烧炉环境管理。各地对辖区内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全面系统摸排,对不符合要求的自建焚烧设施限期整改,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坚决予以淘汏,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7、基本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或转迁任务。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到2020年,基本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或转迁任务。 

整改措施: 

(一)明确时间节点。2019年底前,苏州市吴江区、无锡市滨湖区、宜兴市分别完成1家、3家和15家企业的关停并转任务;2020年底前,苏州市吴中区完成1家企业的转移任务,宜兴市除了符合环保安全要求,依法可以保留的企业外,全部完成关停并转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无锡、苏州市政府要落实企业关停涉及的资金、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政策,为企业关停或者转迁提供保障。 

(三)强化督导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切实加强整改事项的督导推进,定期调度通报进度情况。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保留企业的常态督查,发现不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关闭。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8、镇江市碳素行业烟粉尘污染严重。20186月,江苏省大气强化督察组检查镇江市9家碳素生产企业,其中7家收尘措施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及周边堆积较厚的粉尘。督察组现场抽查镇江某公司,发现该企业煅烧工序无烟气收集处理设施,烟气直排,物料堆场无防尘措施,厂区积尘严重。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全市碳素行业分类治理,整改无望的企业进行关停,在产企业完成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一)严肃查处7家存在环境问题的碳素生产企业,其中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2家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改无望坚决关闭,其余52018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201912月底前,完成全市碳素行业无组织排放及收尘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加强对碳素企业的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企业自觉落实整改,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9、《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但督察发现,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化工产业园,盐城市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等化工园区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现象普遍,园区异味明显,群众反映强烈。 

(一)连云港市化工园区废气整治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推进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园区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一是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化工产业园化工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处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将园区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纳入正常检测范围,频次为每年1-2次。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化工产业园利用好LDAR管理平台,定期调度企业LDAR实施情况。三是对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按照规范安装VOCs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厂界安装VOCs环境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化工产业园建成园区边界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四是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大对第三方治理机构的管理力度,对存在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现象的,依法追责。 

(二)盐城市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废气整治不到位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复产的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到位、运行正常,园区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整改措施:一是委托专家进驻园区进行排查,201812月底前,完成排查和废气整治提升方案制定工作。20196月底前,对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工作,园区复产的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到位、运行正常。二是20196月底前,所有复产的企业建立VOCs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园区、环保局联网。201912月底前,完善园区LDAR管理系统,园区建成环境空气自动化监测体系,监控园区空气质量。三是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信访调处工作,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园区内企业明确专人负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10、整改方案还要求,2017年底前,石化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必须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厂界安装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测设施。至督察进驻时,全省12家石化企业,仍有9家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整改目标:石化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厂界安装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测设施。 

整改措施:组织对12家石化企业开展排查,督促未安装有组织排放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以及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施的石化企业,于20196月底前安装到位。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整改江苏化工企业和园区 

想了解更多信息可登陆依斯倍环保官网,依斯倍致力于工业废水处理一站式解决方案,欧洲环保行业服务经验专注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定制服务

【文章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