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重点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举措。依斯倍环保温馨提示: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企业、公民的共同责任。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法定义务,无证排污、违法排污必追责!排污需谨慎,守法是前提。依斯倍环保特总结以下处罚类型及违法成本,供您参考。
排污许可是指任何固定污染源,即需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事先向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经批准获得许可证后才能排污。
处罚主体:
1、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者
处罚前提:
(一)无证排污
(二)不按证排污
1)超标、超总量和逃避监管排污;
2)无组织排放和特殊时段排污;
3)未落实排污管理规定;
4)未落实记录和报告制度。
(三)违反监督检查要求
(四)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逃避监管违法排放
处罚种类:
1、罚款
2、按日连续处罚
3、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4、责令停业、关闭
5、没收相关证件或者吊销排污许可证
6、撤销排污许可证
7、拘留
8、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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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最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3月1日实施,这些要求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