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昆山市根本五金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市人民法院发出苏州首张环保禁止令。同时,法院还开具行政裁定书,准予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罚款、责令停止擅上项目生产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
据了解,该公司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存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擅上项目生产,并处罚款。但是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因此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准予后,发出了首张环保禁止令。
“我们针对市环保局的申请,进行了一个星期的审查,认为其符合环保禁止令执行条件,所以今天前来发布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市法院环保合议庭审判长李诗茵表示,依据行政强制法,发布禁止令后,如发现企业未履行禁止令相关内容,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依照行为严重程度,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包括罚款、司法拘留等在内的强制措施。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邵劼表示,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市环保局与公检法机关联动,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了数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今后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察频次和力度,只要事实确凿,任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